菲律宾在2001年颁布《共和国法案》第9136号(即EPIRA法案)后,对电力行业实施了放松管制改革。菲律宾独立电力市场运营公司(Independent Electricity Market Operator of the Philippines Inc.,IEMOP)是一家非股份、非营利性公司,担任电力批发现货市场(WESM)的市场运营机构。主干电网的输电系统仍为政府资产,归国家输电公司(TransCo)所有。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(NGCP)则通过一项特许经营协议负责运营和维护该输电系统。
电力输送至终端用户的任务由配电环节承担,目前共有152家配电单位(DU)提供该服务,如前文所述。除EnerZones和地方政府单位(LGUs)外,大多数配电单位均受能源监管委员会(ERC)的监管。在ERC的监管框架之外,电力合作社(ECs)还受国家电气化署(NEA)的监督。
ERC是根据EPIRA法案设立的独立、准司法监管机构,旨在促进竞争、推动市场发展、保障用户选择权,并惩罚电力行业中的市场力量滥用行为。根据2013年颁布的《国家电气化署改革法案》(共和国法案第10531号),NEA被授权监督所有电力合作社(ECs)的管理与运营,推动通过合作社实现全国电气化目标,加强配电系统发展,并确保所有ECs在经济和财务上的可持续运营。
能源部的主要职责是:
·监督对《2001年电力产业改革法案》(共和国法案第9136号)的遵循情况
·制定任务型电气化发展计划,由SPUG执行
·审批国家电网公司(NGCP)的输电发展计划(TDP)
·将TDP纳入电力发展计划(PDP)与菲律宾能源计划(PEP)
·审查年度配电发展计划(DDPs)
·审批电力采购计划(PSPP)
·在电力采购协议(PSAs)招标/采购前,出具合格证书
·监督配电单位(DUs)的运行情况
发电公司通过批发现货电力市场(WESM),以及和配电公司的双边购电协议(PPA/PSA)来售电,后者为主流方式,大约占据70-80%的市场份额。
菲律宾的发电市场是高度市场化的,因此比较分散。典型的发电公司有:
2.1 私营综合能源集团
这些公司拥有多种类型的电厂(天然气、煤电、水力、地热等):
Meralco PowerGen(MGen):美洛科(Meralco)旗下,目标建立约3 000 MW的发电装机组合,其中包括可再生能源约1 000 MW。
AboitizPower:Aboitiz Equity Ventures控股,拥有火力、水电、地热和太阳能资产,旗下包括Davao Light等配电单位。
First Gen Corporation:菲国领先的清洁能源公司,专注天然气、地热、水力、风电。
San Miguel Global Power(SMGP):圣米格尔公司旗下大型电力平台,拥有煤电和天然气电厂。
ACEN Corporation(原名AC Energy):大力投入再生能源,包括风电、太阳能和一些热电项目,装机可达约7 000 MW。
2.2 可再生能源专攻公司
Energ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(EDC):菲律宾最大的地热能源生产商,也是世界第二,仅地热装机容量就约1 200 MW,总再生能源装机约 1 499 MW。
2.3 国营及半国营机构
National Power Corporation(NAPOCOR/NPC):政府控股,负责偏远地区“政策性电气化任务”,拥有水电及小型发电资产,总装机约 1 735 MW。
Power Sector Assets and Liabilities Management Corp.(PSALM):负责管理已私有化资产的国企,传统意义上不直接发电,但通过管理资产影响市场运作。
菲律宾的输变电业务,主要由国家电网公司(NGCP - National Grid Corporation of the Philippines)负责。NGCP为私营企业,持有国家输电系统的独家特许经营权(50年)。
中国国家电网是NGCP的技术合作与投资方,自2009年起进入菲律宾输电市场,持有NGCP40%的股份。
NGCP 主要职责是:
a.运营、维护与扩建全国输电系统
管理230kV、138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和变电站
保障全国电网稳定运行
b.系统调度与平衡
实时调度电力流动(负责系统调度中心)
配合WESM 保证电力供需平衡
c.规划与投资
编制并执行全国输电发展计划(TDP)
建设跨岛输电通道(如吕宋-维萨亚-棉兰老互联)
d.支持再生能源并网
建设并网接入设施(如风电、光伏输变电接入点)
但输变电的资产,归属于TransCo(国家输电公司),NGCP只是运营电网,并不实际拥有这些电力资产。
另外,SPUG(小型发电公用事业集团),负责离网区域的发电和输电业务,职能是给偏远地区供电、使命型发电、电气化推广。
菲律宾一共有152个配电公司,主要分为以下几类:
·EC-CDA – 隶属于合作社发展署(CDA)的电力合作社
·LGUOU – 地方政府单位(LGU)拥有的电力公用事业
·MPC – 多功能合作社
·NEA-EC – 隶属于国家电气化署(NEA)的电力合作社
·PIOU – 私人投资者拥有的电力公用事业,或称私营/独立拥有的公用事业
·SPUG-EC – 由小型发电公用事业集团(SPUG)服务的电力合作社
·SPUG-EC CDA – 由合作社发展署(CDA)监管的 SPUG 服务区域的电力合作社
但是,这些电力公司的规模差距很大,按照电力需求来分,
Meralco,占比53%;
VECO,占比4%;
DLPC,占比3%;
其他的电力公司,虽然占比约为40%,但是过于分散,不值得重点关注。
中国的配网企业,可以把大本营扎在马尼拉,盯紧MERALCO,因为这是最大的配电客户。其他的电力公司,可以在当地找一些分销商,实现给电力公司间接供货。这种经营模式,和国内的地市业务有些类似,要不大量的铺销售员,要不找地方分销商(代理)。
很多配网企业没有分销商的概念,是因为长期做网内的业务,不需要分销的渠道。但在低压领域,分销商是非常普遍的,这也是正泰推逆变器的核心优势之--正泰早就通过低压电器产品,建立了全球的分销渠道,逆变器可以复用原来的分销商,这样比国内很多企业重新找分销商要轻松地多。
详细的名单见:菲律宾的配电公司名单。